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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人已参与

人民法院案件庭审严格遵循标准化流程开展,全程规范有序、有据可查。

庭审开始前,书记员负责查明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并报告审判长。

同步宣布法庭纪律,告知全体在场人员应当遵守的庭审规范与禁止行为。

审判长宣布开庭,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,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。

依次开展法庭调查环节,由当事人当庭举证、质证,法庭核查案件基础事实。

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,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。

辩论终结后,当事人、诉讼代理人依次发表最后陈述意见。

民事案件可当庭组织调解,调解达成一致的,依法制作调解文书。

调解不成的,审判长宣布休庭,由合议庭评议案件,择期宣判或当庭宣判。

庭审结束后,书记员组织当事人核对笔录,确认无误后签字捺印、归档留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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