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记员是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岗位的重要组成人员。
书记员核心工作职责为协助法官、检察官开展各类司法辅助事务,不参与案件裁判工作。
日常主要负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监控、庭审文字记录、笔录核对与整理归档工作。
承担案件材料接收、登记、扫描、装订、归档等卷宗管理相关工作。
负责司法文书、传票、通知书等各类诉讼材料的送达、登记与回执整理工作。
协助开展庭前准备工作,核对当事人信息、整理庭审材料、布置庭审场地。
准确录入案件系统信息,同步更新案件流程节点,保障案件流程公开透明。
严格遵守司法保密制度,妥善保管案件卷宗材料,严禁泄露案件涉密信息。
及时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合规司法辅助工作,保障案件审理流程高效有序推进。
履职过程中需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,确保各项辅助工作规范、准确、无差错。